深圳全市上下倾情投入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纪实

  其中,我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将优先录取对口支援的“三县一区”的学生,并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予以支持。此外,我市还将帮助“三县一区”中职毕业生来深就业,免除在我市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灾区学生学费和住宿费。

  在双方经贸和产业合作方面,我市提出要引导鼓励深圳企业赴对口支援的“三县一区”投资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农副土特产品供销渠道,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引导鼓励深圳企业赴对口支援的“三县一区”开发旅游、矿产资源,参与当地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营运,积极发展当地经济。引导鼓励深圳企业通过参股、收购、租赁和承包经营等方式,参与当地企业的运作,提高当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引导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业与“三县一区”开展结对支援。

  实施“阳光工程”和“廉政工程”

  在恢复重建的初期,最核心的工作是保障当地灾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为此,我市把关系灾区群众生活最急迫的倒塌和严重受损的房屋、学校、医院的恢复重建作为重中之重,以尽快解决灾区群众过冬、孩子上学、百姓就医等问题。李锋在报告中说,我市首期将在对口支援的4区县援建10个居民安置区,12个学校、医疗卫生院(所)、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示范项目。第一批我市自建项目要抓紧开工,于2008年底基本完成。

  “要加强援建项目监督管理,实施‘阳光工程’和‘廉政工程’。”他特别指出,将严把队伍资质关、工程设计关、施工程序关、材料质量关、工程试验检测关和竣工验收关,建立严格的援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加强重建资金监管

  李锋在报告中说,要进一步统筹政府预算、社会捐助、企业投入等多渠道对口支援资金,切实保障援建项目的资金供给。

  为此,我市提出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民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制订我市对口支援灾区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的筹集缴交、重建基金设立、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程序和要求,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账目清楚。从2009年起,各援建专项工作组要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以及资金需求,报经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加强对捐赠款物的专项检查和审计监督,严格落实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确保及时拨付、有效使用,切实保护好捐赠人和受赠人的权益。

(责任编辑:若芷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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